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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 建设美丽湖北 谱写新时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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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长江三峡巴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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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武汉青山江滩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以生态强省创建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2018年,湖北交出了一份绿意盎然的生态答卷。

 

   空气

 

    2018年,全省13个国家考核重点城市PM10、PM2.5年均浓度值分别为73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8.8%和9.6%,降幅超过全国均值,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6.7%(国家考核目标为68.5%),同比增长0.6个百分点。

 

   水质

 

   2018年,全省国家考核的114个地表水水质断面优良比例为86.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8%(提前达到“十三五”目标),预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9.93%和9.1%,四项涉水约束性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

 

   土壤

 

   2018年,我省全面完成农用地详查,调查土壤点位17935个,农产品点位5922个。全面启动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已采集地块1926个。开展例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布设国控监测点位1926个,省控监测点位4080个。

 

   长江大保护进展突出

 

   拥有最长的长江岸线,看护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两大饮用水源地……于湖北省而言,长江大保护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需要正确把握的“五大关系”,就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战略部署。

 

   如何在推进长江大保护中体现湖北担当、展现湖北作为、作出湖北贡献?2018年6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打好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固体废物排查、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等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十大标志性战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的具体举措,每一个都指向湖北长江大保护面临的现实问题,对应要啃的硬骨头,要治的顽瘴痼疾。

 

   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先决条件和筑底工程,更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民生,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保障。2018年,我省通过清理排查和国家专项督查,一共发现省域内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272个。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点对点、硬碰硬、实打实、全销号”完成问题整改任务。

 

   为深入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采取“调度、督办、通报、曝光、约谈、问责”等方式,强力推动整改。从2018年初开始,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整改,采取台账式销号管理的方式,严格按照“一源一策、一抓到底”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整改后向社会公示,再由各地政府确认后上报备案,以此完成问题整改和销号工作。

 

   2018年11月30日,有着83年历史的中国石化湖北石油荆州分公司柳林洲油库永久关闭,荆州沙市区的柳林水厂水源地环境问题得到全部整治,此举标志着湖北省提前一个月完成了省域范围内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至此,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中的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战役圆满交账。

 

   企业非法排污是环境保护的难点,也是舆论关注的热点。集中治理工业园区(集聚区)水污染,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是落实“水十条”的一项硬任务,也是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战役之一。

 

   我省共有132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2017年底前经各地集中攻坚,大多数已建成投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但尚有少数正在实施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以来,我省将工业园区问题整改作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重要事项,并纳入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实施挂图作战,清单化管理,紧盯整改目标要求,持续传导压力,强力整改督办。

 

   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经强力督办和各地集中攻坚,全省132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已基本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为打击长江流域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5月9日至15日,生态环境部第88督查组对我省14个市州开展了现场督查,发现和交办我省各类非法固废堆存点386个。

 

   为加快推进清理整治工作,我省自我加压,对除部级挂牌督办之外的350个问题全部实施省级挂牌督办,要求所有问题必须限期治理、溯源调查、依法查处、严肃问责。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废行动2018”工作进展情况,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固废清理整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严肃查处和强化问责。分管环保工作的省领导率队重点督办武汉市、宜昌市、潜江市交办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经部级、省级核查,386个交办问题已有383个完成整改销账。“清废行动2018”问题督办整改期间,全省共计立案86起,罚款474.491万元,其中宜昌市、天门市两市罚款均超100万元。对362个点位进行问责,问责人数424人。

 

   污染防治攻坚战首战告捷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在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全面部署。

 

   攻坚战的号角已经吹响,湖北的环境保护工作方向更为明确。2018年7月11日,省委主要领导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要关口。要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协同共治,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地为重点,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要以长江污染防治为主战场,全面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

 

   打赢蓝天保卫战——

 

   为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省加快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行业管控。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减排,2018年实施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1662个,对7市重点行业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成44台现役2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基本淘汰或改造。

 

   强化面源污染防治,集中治理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着力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我省荆州市农田面积占全省六分之一,田野广阔,秸秆量大,每年秸秆产量约650万吨,不少农田还地处荆州、荆门、宜昌三地交界处,地理位置特殊,多方原因都让荆州的秸秆禁烧工作形势严峻。

 

   近年来,荆州市不断完善秸秆禁烧疏堵体系,健全县市区、乡镇、村、组户四级禁烧联动管控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乡镇,将任务压实到村组,明确到农户,具体到田块。同时广泛深入宣传,形成舆论高压态势,动员群众参与禁烧。同时加大财政性补贴,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经过努力,荆州市秸秆垃圾火点、黑斑数逐年减少,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综合排名全省第一。秸秆“不能烧、不敢烧、不想烧”意识在荆州市成为共识,常年常态化禁烧管控模式已基本形成。

 

   秸秆禁烧“荆州经验”在全省起到了示范引领,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

 

   2018年,我省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明显。全省国家考核城市PM10、PM2.5年均浓度值分别为73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8.8%和9.6%,降幅超过全国均值。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6.7%,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咸宁市入围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好的20个城市名单。

 

   深入实施碧水行动——

 

   深入开展水质提升年度重点攻坚行动,采取“拆、堵、关、停、限、治、补”等超常规措施,加强对水质改善滞后地区的专题督办和约谈,督促各地加快实施流域水环境整治达标方案。全省实施水污染减排项目1916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2.8万吨/日、污水收集管网1379公里、提标升级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98家、整治城市黑臭水体123条、河道清淤470.5万立方米、整治排污口352个、治理畜禽养殖5541家。

 

   以通顺河为试点,坚持“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共治,打造跨界河流污染综合治理的通顺河样板,先后制定了《通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通顺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规定》《通顺河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动协调机制》,明确水资源管理调度原则,从单纯治污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统筹转变。推动实施《通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和协调机制》,通顺河流域水质创历史最好水平。

 

   我省各地不断加大水环境管理创新力度。武汉市出台《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对相关区实行“水质改善的奖励”“水质下降的扣缴”并与干部绩效挂钩,建立奖罚分明的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宜昌市在磷矿资源富集地黄柏河流域将断面水质与生态补偿金和磷矿开采量奖罚紧密挂钩,水质不达标扣缴生态补偿金并减少磷矿开采计划,倒逼地方政府和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流域磷矿年开采总量由1300万吨压减到1000万吨。

 

   2018年,全省国家考核的114个地表水水质断面优良比例为86.0%,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8%,预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9.93%和9.1%,四项涉水约束性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

 

   扎实开展净土行动——

 

   2018年,我省全面完成农用地详查,调查土壤点位17935个,农产品点位5922个。全面启动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已采集地块1926个。开展例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布设国控监测点位1926个,省控监测点位4080个。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公开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293家,在矿产开发集中区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建设用地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未出现土壤环境安全事件。

 

   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2018年,我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继续保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高压态势,统筹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我省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和交账制度,实行季度交账,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北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细则,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重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和省级“回头看”,严查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报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门约谈问题突出的10个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中央环保督察84个整改任务全部达到整改目标时序进度,我省整改成功经验得到全国借鉴和运用。

 

   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再延伸,是对各级党委、政府环保意识的再提升,是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再落实,是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措施的再强化。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2018年,我省全面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完成对各市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累计办结4043件信访投诉件,实施行政处罚607家次,处罚金额5006万元,立案侦查49家次,行政和刑事拘留48人,同时移交移送4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其中省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12个,移交地方35个。

 

   省级环保督察,也形成了督察“三大创新成果”,包括开展进驻考试、案件线索移交清单、专题纪实片。三批省级环保督察,每一批都拍摄了督察暗访专题片,在省环委全委会上播放,现场曝光问题,通过曝光等方式倒逼责任的落实。

 

   2018年10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在督察“回头看”期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督察“回头看”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11月1日,省委主要领导事先不打招呼、轻车简从,暗访武汉南湖治污整改工程,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环保问题整改,人民群众纷纷点赞;11月5日,省政府主要领导一行赴黄石市、鄂州市调研督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并随机抽查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严格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全省各市州、各县市区以及省直相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都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督察组重点交办件以及本辖区内的重点信访件进行领办和现场督查督办,实行清单式、销号式、问责式整改,推动信访问题查办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据悉,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我省坚持立行立改,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结(含基本办结)督察组交办的2850件信访件,立案处罚220家次,罚款金额2548.4万元,约谈503人,问责104人。

 

   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久久为功,环保督察,势必继续亮剑。2019年,我省将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定不移抓好长江大保护,坚定不移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生态基础。

 

   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在广袤的荆楚大地上,美丽湖北的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


来源:湖北日报

原文链接:http://hbrb.cnhubei.com/html/hbrb/20190123/hbrb3313026.html